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孩子在学校的伤害纠纷与赔偿

黑龙江-哈尔滨 12-10 21:37  悬赏 0  发布者:llyzxb……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2012年7月份参加房山军旅夏令营时,15岁孩子在晚上上自习期间和同学口角后动手把别的孩子打了(当时孩子身边根本没有学校老师,打完后才从远处喊来学校辅导老师),经检查耳朵被震穿孔了,对方直接报案、立案了,也做了轻微伤害的伤情鉴定。(夏令营举办学校把孩子在家长没到的情况下带到派出所,录笔录时把孩子吓得直哭,孩子受到惊吓该谁负责?),我承认孩子打人不对,已经主动承担治疗药费了,可对方家长还要求民事赔偿,如果真的涉及民事赔偿时,学校就没有责任吗?具体该咋裁决?学校在入营时签了一份协议,说在夏令营学校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学校都一概不负责,这协议合法吗?
11月的月末,对方家长来信息说要求赔偿包括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共计8万元,各位律师朋友,你们看他的要求合理吗?而且对方家长还说这个钱数可以商量,而且也不用我独自承担,学校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这不就说明对方家长也承认学校有责任吗?而且学校也说在和对方家长协商,按照现在的局势,我应该如何应对?是不是就等着经官方裁断了呢?如果真的涉及我和学校共同承担费用,该如何分配呢?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事件是发生在学生上晚自习期间,不管教官和老师在不在场,他们都应该负责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1 10:39
责任主要由学校承担
回复时间: 2012-12-10 21:37
学校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76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48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7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