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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

黑龙江-哈尔滨 12-11 12:02  悬赏 0  发布者:h10647……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与2012年12月7日,开车把人刮倒,造成右脚肿痛,经医生检查鉴定,为骨折只是软组织戳伤。问:现在对方提出要求赔偿2万,我的车正常应该被扣留多久,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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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1 12:03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作出,然后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2-11 12:06
这个费用不多 你的车半个月左右就给你了 软组织戳伤医疗费顶多几千块钱 应该也不构成伤残  保险够理赔的了 所以你走保险 不建议私了
回复时间: 2012-12-11 12:16
建议你还是走法律程序比较好,不要私了。
回复时间: 2012-12-11 12:17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作出,然后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2-11 13:22
你好:
    对方没有构成伤残,提出的要求过高,可以拒绝。
    车辆一般在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将可以取走。
回复时间: 2012-12-11 14:38
可以报警认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2 11:52
您好,法律规定: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您的叙述,建议您积极给对方治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与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对方无理要求,您有权拒绝。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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