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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男性残疾人因生活不能自理,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房子)赠予自己的妹妹

山西-太原 07-30 11: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一位男性残疾人因生活不能自理,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房子)赠予自己的妹妹,签了书面材料,在生病期间一直由妹妹料理个人生活起居,收养的女儿没有履行过任何赡养义务,请问这套房子女儿是否有继承权,这套房子是否与她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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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30 12:15
房产赠与别人,已经没房产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02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30 12:30
形成抚养关系的话,应有继承权,赠予完成的话,与继女无关
回复时间: 2018-07-30 12:01
房产赠与别人,已经没房产了。不存在关系问题
回复时间: 2018-07-30 13:14
赠予他人,继承人不能再要求继承。
回复时间: 2018-07-30 14:56
房产赠与别人,已经没房产了。不存在关系问题
回复时间: 2018-07-30 15:15
房产赠予他人,继承人不能再要求继承。
回复时间: 2018-07-30 15:58
赠予他人,继承人不能再要求继承。 如有不懂可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8-08-01 11:45
房产赠与别人,已经没房产了。不存在关系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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