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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铺咨询

湖北-随州 07-30 21:27  悬赏 0  发布者:laoams…… 给我留言  回答:(4)
甲方一商铺2008年卖给乙方,房款付清,没过户,房产证在甲方处。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公证了,其中规定甲方配合乙方过户。后来甲方欲购回该商铺,未果,甲乙相互扯皮几年。现乙方欲卖给自己的远房亲戚丙(我),想了两种方案,第一种方案:乙要求甲方办理委托公证,乙方代理甲方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等手续,我将房款付给乙方。第二种方案:乙方督促甲方直接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等手续,我将房款付给乙方。请问:1、这两种方案是否可行?2、如果能过户,这种购房及其过户方式对我有没有风险?3、即使过户了,如果甲方以这次签订了购房协议但是没收到房款为由起诉收回该房产,法律会支持谁?4、是不是必须撤销甲、乙2008年签订的已经公证了的购房协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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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31 08:14
已经回答。
回复时间: 2018-07-31 10:45
您好,方案可行,但确实存在风险,建议您请律师为您起草合同以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若甲起诉,建议保存好之前甲与乙的购房协议,以作为证据,不必撤销购房协议。但最好的情况是您可以先让甲与乙办理过户,再与您办理过户,若甲不同意,可以起诉处理,具体情况您可以选择来电咨询,我将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8-07-31 10:48
是这样的:已经回答。
回复时间: 2018-07-31 13:23
您好,这个情况,还是需要参照合同去具体确定相关情况。而一般情况下,可能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建议自目前的情况下,去咨询相关的保障、规避风险的办法,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根据具体情况去回答您,希望我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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