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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互相认识,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拿走了价值一千多元的物品

广东-广州 07-31 18: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两个人互相认识,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拿走了价值一千多元的物品。第二天找他索要,他说丢了,又不赔偿。该怎么办,这算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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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31 18:53
可以报警处理。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1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31 19:09
报警或起诉索要。
回复时间: 2018-07-31 18:52
建议及时搜集证据维权
追问:

如果报警,派出所不处理怎么办

追问:

他这样属于什么性质

回复时间: 2018-07-31 22:27
建议及时搜集证据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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