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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举行了婚礼是2017年1月25日,同居了一年半,在

甘肃-武威 08-02 20: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没结婚证,举行了婚礼是2017年1月25日,同居了一年半,在2017年十月诊断出强直性脊柱炎 没结婚证,举行了婚礼是2017年1月25日,同居了一年半,在2017年十个月诊断出强直性脊柱炎。在今年6月份分居。我要追诉当初送的彩礼九万八,在前期给女方治病期间拿了女方家的九千五百元。还有我自己给女方治病期间花费共计三万元,能追诉回多少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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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02 20:29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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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8-02 21:25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回复时间: 2018-08-02 22:00
你好,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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