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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法院立案受理不     急!急!急!!!!

山东-泰安 06-09 10:10  悬赏 10  发布者:兰强 给我留言  回答:(4)
原被告与2008年11月惊人介绍认识,经过短暂了解,未经民政部门登记2009年正月原被告私自办理了结婚典礼,婚后不到一个月原告屡次遭到被告母亲的虐待,导致原被告感情不好,经常吵架,2009年10月份原告我外出工作,直到2009年年底回到家,在未领结婚证的 情况下,被告要求原告姚孩子,原告不同意。被告对原告开始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因此造成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不和!2010年正月有外出工作现已达半年之久,期间被告父亲(身为教师一职)多次带家人到原告家里闹事,殴打,恐吓等!导致原告母亲眼睛轻微伤,正常生活遭到破坏!原告对被告的 行为忍无可忍,恳求法院结束这场不事实的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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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9 10:18
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不算结婚,只是同居关系,不需要到法院起诉,但有共同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对于造成你母亲人身伤害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6-09 10:19
你和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存在孩子抚养、财产分割争议,自行解除即可。
回复时间: 2010-06-09 10:24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们自行解除即可。涉及财产问题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他家人对你家人的侵害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0-06-09 10:51
诉讼解除同居关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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