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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

重庆-铜梁 08-06 14:19  悬赏 10  发布者:44284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家户口没有分户,户主是我父亲,婆婆爷爷已去世,最近国家在确认土地时发现我们家有两个土地证,早些年父母在外打工也没怎么管,现在需要收回老人去世部分土地,对于收回的土地因为两个土地证原因出现争议,我方有理由要求所有土地按一个土地证汇总,然后重新分配土地吗?主要原因是土地存在优劣好坏,村委拿出的土地证分配在现存人员的土地大部分不理想。
问题补充:
我国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这个家庭可以理解为一个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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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06 14:32
土地分配以人口为基数,死亡人口应当退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给村集体,然后承包给新增人口或者按照集约化的方式发包给其他人,使得土地得到最优化的使用。
追问:

我方同意退回死亡人口土地,只是以前考虑爷爷婆婆在家耕种都是好土地,爸妈在外打工就没争土地,现在出现好土地在爷爷的土地证上,我们土地证上的土地不怎么样,我们有理由以我们没有分户要求土地统一之后按比例退回土地吗?

回答:

协商确定

回复时间: 2018-08-06 20:23
亡人口应当退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给村集体,然后承包给新增人口或者按照集约化的方式发包给其他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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