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徐荣康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我哥哥与其它三四个女的聊的微信很暧昧,有的聊的并且跟谈恋爱似的

陕西-安康 08-16 15:1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哥哥与其它三四个女的聊的微信很暧昧,有的聊的并且跟谈恋爱似的。被我嫂子看到。还拍照保存了证据。俩人有一个3岁儿子。现在要离婚。嫂子要求赔偿,孩子抚养权我们可以争取到吗?赔偿又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16 15:20
这是要有证据的
追问:

即使有聊天记录,也不能算作证据是吗

回复时间: 2018-08-16 15:23
建议请专业律师应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8-16 15:30
您好,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子女抚养问题,按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综合认定。这种情况没有离婚损害赔偿,只是你们是过错方的话财产分割会偏向女方。
回复时间: 2018-08-16 15:45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8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上海黄浦区
广东东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05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41
山西 太原
人气:4989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998
广东 深圳
人气:172724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5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