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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算正当防卫???

山西-大同 12-17 02:31  悬赏 0  发布者:oboe19…… 给我留言  回答:(7)
如题,若我发现有人闯入家中或公司中行凶,手持凶器(砍刀,匕首等冷兵器)这时上前与歹徒搏斗,把歹徒杀了,犯不犯罪?因为这样的情况事发突然,与歹徒搏斗的人若不下重手被砍伤的肯定是自己,所以既然对方要至自己于死地,那么我方能否以杀死对方为出发点击毙对方?若不能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只是简单的伤害对方,若对方仍旧携带凶器最后将人杀死岂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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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7 08:35
你好,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付刑事责任。实际上,这是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突破。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以为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其侵害的强度极大,对人身安全的危害极其严重,而且具有高度的紧迫性,从而产生极大的危机恐惧感,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必须采取可能导致侵害者伤亡的暴烈的防卫手段才有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也就是说,这种造成不法侵害者伤亡的暴烈的防卫手段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因而是合理的,适当的。
回复时间: 2012-12-17 08:56
关键看是否在合理必要范围内
回复时间: 2012-12-17 10:21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付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7 11:34
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2-17 12:19
不能超出合理范围
回复时间: 2012-12-18 18:38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付刑事责任。实际上,这是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突破。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以为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其侵害的强度极大,对人身安全的危害极其严重,而且具有高度的紧迫性,从而产生极大的危机恐惧感,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必须采取可能导致侵害者伤亡的暴烈的防卫手段才有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也就是说,这种造成不法侵害者伤亡的暴烈的防卫手段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因而是合理的,适当的。
回复时间: 2012-12-18 21:20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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