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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咨询律师

海南-海口 12-17 12:14  悬赏 20  发布者:xqmaoe…… 给我留言  回答:(4)
A(40多岁男子)骑摩托车在路上行驶,B(60多岁老妇)横穿马路倒水,同时路边还有C和D,当A行驶接近B时,B左右躲闪,但由于路边又有C和D,A来不及改变行驶方向,便刹车,A摔倒在地,手肘扭伤。B也摔倒,头部撞到地面,未流血。B说头有些痛,A立刻送B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B在重症观察室观察24小时后,并无异常,但B说头仍痛,要求在重症室继续观察。又观察24小时后,医院说B并无危险,可以出院或去普通病房观察。B觉得头部还是不适,B的家属觉得还应在重症室观察。经过A家属及医院的说明,B的家属同意B搬去普通病房观察,B住院期间,A悉心照顾。在医院几天,医疗费就8000多,A觉得这几千块钱也是不小的数目,得赚好几个月,又看B并无大碍,便与B商量办理出院。可是B的家属觉得应该完全确定没有问题才出院,要求继续在医院观察。A觉得在医院这么观察下去,也没个什么结果,反而住院费越用越多,于是A给B拿了2000元,希望她去做个核磁共振,检查个究竟,真有问题就继续治疗。而B却选择了出院,那2000元也未退还。A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便也轻松地回家了。然而,回去后,B还是以感觉头部不适为由,要求到镇上的卫生所继续观察。 A的家境并不是很好,一次性用了那么多钱后,剩下的存款也不多了,便与B的家属协商费用的承担问题。A觉得是他把人给撞了,应负主要责任,然而B在一晚未睡觉的情况下还提只桶横穿马路,也有一定的责任,于是提议自己承担70%。B的家属考虑后同意了,不过是之前已经负过的医疗费全部由A承担,之后的才是三七承担。而第二天,就联系不上B的家属了。再联系上时,他们又反悔了,要求所有的医疗费全部由A承担。A又得知B办有保险,就与B家属商议之后将报到保险的钱退还,A被拒绝。最后成了A必须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而B就可以在事后得到所有的保险金。A越想越不对,便要求交于交管部门处理。而B又提出由A再赔偿3000元,便私了了。A不想再麻烦了,便同意了。
A是我朋友,我听了他的叙述,觉得他好像被坑了,但是又说不出来他到底被坑在哪里,求专业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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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17 12:15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为依据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或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2-12-17 14:29
报警认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7 17:00
交警定责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2-17 17:52
报警,请律师帮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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