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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四川-成都 08-24 16:56  悬赏 0  发布者:梁远强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出差到西藏八宿县,在业拉山位置被对向车道的汽车越过中心线,撞翻了我们乘坐的车。到医院后交警没有出事故报告,我就回到了成都,现在都有2个月了,我怎样找驾驶人员和对方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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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24 16:59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来承担责任或请求赔偿。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8-24 17:44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是否构成残疾及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回复时间: 2018-08-24 17:02
您好,首先交通事故发生,责任认定应该由交警通过勘察现场,对现场目击证人进行笔录,调取监控视频等等来确定发生事故的真实情况,再依据法律进行责任划分。
回复时间: 2018-08-25 08:04
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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