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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的护理费和营养费标准?

 12-18 09:25  悬赏 0  发布者:greenl……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松江区 回答:(7)
交通事故后,护理费和营养费2012年是按照多少赔偿,网上查询20-40元/天,具体是多少?但2012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450,是不是应该至少按这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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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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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8日 09时38分
如果有在医院的护工费发票,按实际支出计算。
如果没有发票等相关证据,理论上应该按照护理当年的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但实践中一般法院支持40元每天,如果不诉讼,保险公司一般核定20-30元每天。
其它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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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18 09:28
你好,护理费的赔偿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营养费的赔偿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28
护理费按照护工的工资计算。营养费一般30-40元每天。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29
护理费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确定,营养费由法院酌定,我们河南的标准是10-30元每天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38
你好:
    护理费的赔偿,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护理的必要以及护理的期限,在此前提下的护理费,如果是亲属护理,亲属可以提供误工证明的,可以要求误工费,如果没有工作的,可以比照护理收费标准提出要求。如果请护工的,可要求支付给护工的费用。 
    关于营养费,前提要有医嘱确定需要增加营养,可按20——40元一天的标准提出要求,具体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的,由法院酌定。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41
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损失结合三期鉴定确定。营养费20至40元都是可以的。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47
你好,护理费法院一般支持是一天30元的标准,你可以主张40元。
评论者:郭建民律师
时间:2012-12-18 10:21
护理费如果说是家属陪护的,一般1200元/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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