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这样的通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根据那条法律法规出台的?
北京 12-14 10:01 悬赏 0 发布者:卢奋 给我留言 回答:(5)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预防工作正常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医院是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院的医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努力为就医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三、医务人员和患者要努力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良好关系。医务人员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负责精神,同情和关心患者,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四、患者要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检查治疗,按章交费。未经院方许可不得私自翻阅、涂改、毁损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专家会诊认可后可以出院者,患方及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让患者滞留或遗弃在医疗机构内;不得干涉、阻挡对尸体的常规处置,不得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在医疗机构无理取闹。<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责任到人”的原则,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一)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二)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的;</P><P> (三)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P><P> (四)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P><P> (五)非法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的;</P><P> (六)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摆花圈、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等影响正常诊疗活动的;</P><P> (七)抢夺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P><P> (八)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P><P> (九)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P><P> 六、对寻衅滋事、打砸医院,殴打和侮辱医务人员的人,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P> 七、此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P><P>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一、医院是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院的医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努力为就医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三、医务人员和患者要努力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良好关系。医务人员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负责精神,同情和关心患者,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四、患者要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检查治疗,按章交费。未经院方许可不得私自翻阅、涂改、毁损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专家会诊认可后可以出院者,患方及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让患者滞留或遗弃在医疗机构内;不得干涉、阻挡对尸体的常规处置,不得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在医疗机构无理取闹。<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责任到人”的原则,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一)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二)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的;</P><P> (三)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P><P> (四)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P><P> (五)非法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的;</P><P> (六)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摆花圈、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等影响正常诊疗活动的;</P><P> (七)抢夺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P><P> (八)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P><P> (九)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P><P> 六、对寻衅滋事、打砸医院,殴打和侮辱医务人员的人,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P> 七、此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P><P>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2-14 10:25
你好:通告是医院的事,遵守是他人的事了。
- [重庆-渝中]
- 刘江律师
- 23459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2-14 10:36
请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2-15 22:18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2-20 15:34
不违法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 [广东-深圳]
- 舒瑜律师
- 34388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2-26 20:44
当然有效,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这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个回答0
- 这样的山地转让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个回答10
- 麻烦了,继续《类似于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提问 1个回答10
- 请问,类似于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个回答5
- 结算单有对方签字,但是无盖章,这样的结算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个回答2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李保忠)(2022-03-20)·您好,赵律师,我是济宁汶上的,今年1月份借给了朋友2000块钱
- (孟凡兵)(2022-03-19)·冒用已经死亡的人身份姓名生活犯了什么罪
- (王远洋)(2022-03-19)·我是一名在上初一的女生 就在昨天晚上有很多个人说要在我周日的
- (蒙彦军)(2022-03-18)·我在一个百秋的App被刷单提高知名度的骗了3万,后续还要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