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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事故

江苏 12-19 12:42  悬赏 0  发布者:110214…… 给我留言  回答:(5)
在泰州出险双方事故,我是南京车,对方主责,有人鼻骨骨裂,交警一直扣车,解决问题时,对方受伤人员看我是外地车狮子大开口,除了要我负担医药费,另外还要负担15000元误工营养等费用,请问,合理吗?我是否可以只承担保险部份,就是保险公司赔多少我给他多少,不需多给,还有保险公司不承担的医药费部份是否可与对方车辆三七分,另外交警何时可退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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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9 13:21
误工与营养费偏高。
回复时间: 2012-12-19 12:51
其主张不合理,可要求其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19 12:53
你不是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和你的是有差异的 保险赔偿的部分有合同和法律规定 你赔偿的部分也有法律规定 不可能完全一致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2-19 12:57
需要赔付对方误工费营养费等,具体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让起起诉,根据实际情况来。
保险公司超过的部分你只需承担30%
我的补充: 2012-12-19 12:57
前提是对方有误工住院等。要求其出具证据证明
回复时间: 2012-12-19 14:36
赔偿问题应该以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 保险公司并不是赔偿全部 具体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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