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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马鞍山的当地辅导机构做全职老师,合同签的是2018年6月4号到2019年6月4号

安徽-马鞍山 08-31 06:3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一家马鞍山的当地辅导机构做全职老师,合同签的是2018年6月4号到2019年6月4号,试用期为两个月!在暑假7月1号到8月14号,我带了很多课,但是14号之后机构以我上课不认真、态度不行和导致我所带的学生有一些退费为由,辞退了我并拒绝给我发放工资和课时费,本来是每个月15号发工资,但是半个月都没发,还说如果按课时费计算我还要给机构钱!请问机构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我该不该拿到我的工资和课时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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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8-31 10:29
无故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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