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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通过金融机构贷款一事,我司将于2018年9月3日把案件移交至湖北黄石阳新县人民法院

湖北-黄石 08-31 19: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关于你通过金融机构贷款一事,我司将于2018年9月3日把案件移交至湖北黄石阳新县人民法院。请您准备好贷款合同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待法院的传讯。由于我律师所证据充足,你有可能面临15天的治安拘留,败诉一方需要承担6000-7000元律师费和诉讼费,届时缺席重判。如果情节严重,我所会根据法院对此案件的定性,直接追究您的刑事责任“涉嫌贷款诈骗罪”。理由为:“明知道自己无能力偿还,仍去贷款”这已构成此要件,这是属于刑事的指控,一经定罪,您有可能面临牢役之灾。请知悉,切勿以身试法!请问这种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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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8-31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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