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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的房子20多年没有住了。现在拆迁。我能不能分到房子

北京-东城区 09-05 23:46  悬赏 0  发布者:你是我心中最亮的北极星 回答:(12)
我老家的房子20多年没有住了。现在拆迁。我能不能分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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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06 02:56
看拆迁政策,详询来电微信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06 07:31
您好,具体根据当地拆迁政策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06 14:24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回复时间: 2018-09-05 23:49
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9-05 23:51
您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产权、房屋拆迁政策、房屋拆迁协议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正在代理房产拆迁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9-06 00:00
您好,可以咨询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9-06 00:27
你好,需根据当地拆迁政策而定。
回复时间: 2018-09-06 08:41
要看房屋属于谁的,是否还存在,以及拆迁补偿的具体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9-06 09:39
您好,可以主张享受拆迁补偿待遇!
回复时间: 2018-09-06 09:45
根据当地拆迁政策而定
回复时间: 2018-09-06 11:05
如有产权证明可以享受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9-06 14:53
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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