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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1 15:33  悬赏 0  发布者:787878……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西城区 回答:(11)
爷爷奶奶97年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楼房,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当时全款是9万元,大儿媳出资1.5万元。大儿媳手里有同年爷爷写的出资证明。
(大儿子88年去世留有一女,二儿子92年去世留有一女,老儿子和女儿健在)大儿媳一直同两位老人生活在一起,08年奶奶住院大儿媳在医院陪护直到奶奶去世。09年爷爷住院大儿媳在医院陪护直到健康出院。出院后爷爷觉得大儿媳对两位老人都尽心尽力照顾的很好,去房管局以买卖的形式把楼房过户到大儿媳名下。爷爷怕买卖不合法还写了一份声明(死后如果因此套楼房打官司,爷爷愿意把属于他的份额归大儿媳所有,有两个见证人签字。)2012年爷爷又住院1个月都是大儿媳一个人伺候的,一直到爷爷去世。爷爷的身后事也是大儿媳一个人料理的。爷爷生前老儿子还总去气老人和老人吵架。女儿偶尔来看望。奶奶没立遗嘱。
如果老儿子和女儿起诉
问题
1大儿媳也出资了,此套楼房属于家庭财产还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
2爷爷和大儿媳的买卖过户行为有效吗?09年当时没付款签了买卖协议,11年才通过银行转账给爷爷全款。
3如果买卖过户行为无效,爷爷写的声明法院能采纳吗?
4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大儿媳(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能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加上爷爷的声明,能分多少份额?
5已经过户给大儿媳,如果判有其他继承人的份额,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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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21日 15时43分
1 楼房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大儿媳的出资可以另行偿还。
2行为有效
3申明有效,相当于遗嘱。
4房产属于大儿媳的个人财产。其他财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平均确定。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可以要求多分。
5过户后享有所有权 不属于被继承财产的组成部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详细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1 15:35
您好, 过户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2-12-21 15:56
你好,就你所说,房子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而且你爷爷也写了遗嘱也有当事人见证,法律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所以别的继承人如果诉讼很难被支持。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2-21 15:56
就你所说,房子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而且你爷爷也写了遗嘱也有当事人见证,法律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所以别的继承人如果诉讼很难被支持。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21 16:58
您好
1 房屋以登记为准,楼房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大儿媳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主张。
2 有效
3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 房产属于大儿媳的个人财产;
5 不属于遗产。
回复时间: 2012-12-21 17:37
房子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 过户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2-12-21 19:28
房子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 过户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2-12-21 20:16
你好,详情可来电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21 20:28
1、写在爷爷的名下,大儿媳虽有出资证明,但未约定有产权,房屋产权归爷奶。
2、爷奶共有财产,你爷个人单独买卖的,你奶可主张买卖无效,但你奶同意的除外。
3、如果无效,爷爷的声明仍有效,算遗嘱。
4、尽了主要赡养的,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21 23:02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属于部分有效。
3、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可以适当多分。
5、应当按现值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21 23:46
   为得到详细的解答,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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