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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是2005年结婚,不是一个省份的,我有两个孩子,女儿十三

广东-东莞 09-11 14: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我老婆是2005年结婚,不是一个省份的,我有两个孩子,女儿十三,儿子十一,她从2014元月份出走,现在好像听说和别人结婚生日,我的孩子没人照顾,父母都快八十了,孩子读书用钱,家里医保用钱,父亲有病用钱,我求了好多律师,他们要费用,我交不起,你可以帮我想个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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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11 14:24
可以起诉离婚。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7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11 15:05
起诉离婚 要求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8-09-11 14:06
起诉要求孩子母亲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8-09-11 14:06
可当地法律援助。
回复时间: 2018-09-11 14:14
你好,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祝您维权顺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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