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我经营着一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有多家有公众号和微博的擦边球色情交友平台

广东 09-11 14: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经营着一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有多家有公众号和微博的擦边球色情交友平台。微博监督员之前一直举报我的微博号,就是平台的微博宣传号,后来我主动跟他达成条件一份合同,聘请他做为我们微博安全专员,每个月给他2500,给了7500,后面他因为急用钱想提前跟我们预支一年的工资,我们没同意,他就威胁说报警处理我们这种擦边球平台。他这样算敲诈勒索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2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11 14:58
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85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11 21:40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回复时间: 2018-09-11 15:44
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有疑问可微信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8-09-11 16:00
这是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后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9-12 11:35
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云南昆明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52
山东 菏泽
人气:2107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