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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的孩子抚养权变更条款是否有效

北京 09-12 10:14  悬赏 0  发布者:cindy7…… 给我留言  回答:(13)
因男方过错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主要条款男方均同意,但男方提出在协议书中增加“若女方再婚,孩子的抚养权转移给男方”。请问该条款是否有效,如果男方执意要求添加条款,该条款如何变通列示对女方有利?
问题补充:
假设女方再婚,女方是肯定不同意孩子抚养权转移的。若女方再婚,这样的条款是否能有效?有效或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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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16
这样的条款损害女方的婚配权力,属于无效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37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效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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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9-12 13:06
你好,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16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效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19
您好,具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20
该条款无效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20
你好,一般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30
您好,属于无效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31
您好,如对子女的抚养权有争议,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34
一般 无效
回复时间: 2018-09-12 10:49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后才生效,男方限制女方再婚权利条款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8-09-13 11:36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效
回复时间: 2018-09-16 14:51
您好,具有法律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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