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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谁

河北 12-24 10:33  悬赏 0  发布者:jifang……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于2007年与丈夫结婚,结婚时没什么感情基础,结婚时又因财礼问题闹的很不愉快,婚后我们有了一个女儿,现在四岁,之后便长期分居在两个屋,也有三四年了。2008年我们买了一套房子,房子首付大部分是他出的,他父母给了一部分,我出了一小部分,房产证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贷款合同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之后我们达成默契,他还贷款,我承担家里日常开支,今年他开始向我提出离婚,并说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大部分应该是归他,还说要起诉我,问,是这样吗,那如果上法庭,我就只能拿一小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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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24 10:35
该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追问:

他和我说的,说咨询过律师,说首付那部分归他,因为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剩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这样吗

回答:

首付的那部分也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限内支付的,这部分也应当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

追问:

他让我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怎么回事,主要是我不懂这个

回答:

不冲突的,如果首付款确实是他父母出资购买又登记在他名下,那么则可以适用上述法律规定。

追问:

谢谢,知道了,麻烦您了。

回答:

不客气,如满意,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2-12-24 10:52
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均等分配。可以适当照顾女方
追问:

他和我说的,说咨询过律师,说首付那部分归他,因为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剩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这样吗
他让我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怎么回事

回答:

这又不是父母出资的,毕竟父母只出了部分资金,婚后你们实际是共同还款。应认定为共同房产。

追问:

因为我们当时没有证据,老师,我这几天天天在网上看,我看过北京首例新婚姻法争房案:男方胜诉,这是11年12月的事,和我这个情况基本上是一样的,这种情况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吗。我想了解清楚了,看看这场关司要不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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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24 11:08
婚后购房为夫妻共有,但他父母出的算赠与他个人。
回复时间: 2012-12-24 10:47
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他和我说的,说咨询过律师,说首付那部分归他,因为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剩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这样吗
他让我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怎么回事

回答:

不是的,他的说法不正确的,!

追问:

老师,我这几天天天在网上看,我看过北京首例新婚姻法争房案:男方胜诉,这是11年12月的事,和我这个情况基本上是一样的,这种情况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吗。我想了解清楚了,看看这场关司要不要打

回答:

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24 10:48
详细咨询可以来电话或者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2-12-24 12:11
不适用司法解释规定
追问:

他和我说的,说咨询过律师,说首付那部分归他,因为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剩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这样吗
他让我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怎么回事
因为我们当时没有证据,老师,我这几天天天在网上看,我看过北京首例新婚姻法争房案:男方胜诉,这是11年12月的事,和我这个情况基本上是一样的,这种情况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吗。我想了解清楚了,看看这场关司要不要打

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关键是证据,你爱人有父母首付的证据吗?你认可对方父母出资的说法吗?不认可,对方无证据,就得支持你的主张。

追问:

那她父母的证言算吗,如果上法庭的话,他父母做证就说是人家出的钱给他买的,我也拿不出反驳的证据,但房产证上确实是他的名字,我还能胜诉吗,我看北京的案例就是这样的。

回答:

如果对方只是父母出庭作证是不行的,除非有关联性相当强的证据。否则认定夫妻共同购买。

回复时间: 2012-12-24 17:16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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