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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你们好,我被人打了住了四天院,回来派出所不建议我做伤情鉴定

四川-宜宾 09-18 21: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律师们你们好,我被人打了住了四天院,回来派出所不建议我做伤情鉴定,我也就没做,现在案子快超期了,我怀疑是不是对方和派出所有关系故意拖着时间不处理,可是我又不服,希望警方能拘留打人者,还有两天超期,后天又让去调解,请问我需要怎么做才能让对方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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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18 21:10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9-18 21:13
您好,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 [四川-眉山]
  • 胡翔律师 VIP
  • 电话:13540159088
  • 10965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18 21:57
如果伤情不重,就让对方赔医药费和误工费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19 11:41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8-09-19 12:06
我初步认为:如果伤情不重,就让对方赔医药费和误工费
回复时间: 2018-09-19 15:13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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