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我女儿在娱乐场所收银,以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事拘留未

河南-南阳 09-21 21: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女儿在娱乐场所收银,以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事拘留未满十八周岁能判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21 21:38
你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替他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争取从轻量刑或缓刑。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21 21:58
委托律师会见并了解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江苏苏州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广西贵港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401
广东 深圳
人气:208954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2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81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72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