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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认定

黑龙江-绥化 09-22 17:21  悬赏 0  发布者:zto 给我留言  回答:(4)
此案死亡人员为宋某,男性、50岁、职业为快递员,2017年10月6日下午16:00,他当日所有的工作,已在单位规定的下班时间17:00前处理完毕,之后单位未给他安排任何工作,离开单位后,他未告知单位有快件需要派送,送的最后1票快件是其他快递员的工作,并非其本职工作,同时微信约定家住同一小区的发件客户半小时后取件,在送完最后1票快件后,天色已经很黑,宋某驾驶自己的三轮车到达死亡地点,此路程只需要5分钟即可到达,但打120急救时间确是70分钟后,70分钟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有证人混乱该时间段的证词。

市人民医院2017年10月6日19时50分首次病程记录:
患者:宋某,男,50岁,因“意识不清十分钟”入院。
病例特点:
1,个人既往史:否认食物药物过敏史。
2,现病史:该患者入院前十分钟被他人发现意识不清,无呼吸,无呕吐,口唇发绀,无抽搐,无尿便失禁,未经处置,急拨打120后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边抢救边送我院就诊。
3,查体:意识不清,颈动脉搏动消失,双侧瞳孔大小约5.0mm,对光反射消失,口唇发绀,双肺呼吸音消失,心音消失。
4,辅助检查:心电图:直线。
初步诊断:呼吸心跳骤停
治疗:给予心脏胸外按压,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等抢救治疗,经抢救治疗四十余分钟后患者仍无呼吸,无心跳,临床死亡。
                                        主治医师:姜某

市人民医院  住院病案首页
第1次住院
入院时间2017年10月6日18:54时   入院科别 急诊 病房 抢-1
出院时间2017年10月6日19:45时   出院科别 急诊 病房 抢-1
门(急)诊诊断  呼吸心跳骤停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死者姓名 宋某 性别 男 年龄 50 民族 汉 国家或地区 中国
身份证件类别 身份证 证件号码 2323211968******** 户籍地址 ***省***市***县*****
出生日期 1968年*月*日 死亡日期 2017年10月6日 常住地址 ***省***市***县*****
死亡地点 急诊抢救室 死亡原因 呼吸心跳骤停(心源性猝死) 家属姓名 孙某 联系电话 150********
家属地址或单位 ****小区**号楼*单元*楼*室 医师姓名 姜某 民警签字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死者家属持此联到公安机关签章。②无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机构及派出所盖章无效。③死于救治机构以外死亡原因为死后推断

工伤认定材料里有医院出具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联公安部门保存、第三联死者家属保存、第四联殡葬管理部门保存)内容如下:死亡地点:急诊抢救室,死亡原因:呼吸心跳骤停(心源性瘁死)。同样的内容共三联单都没有民警签名和医疗机构(盖章)及派出所意见(盖章)!里面医师签名也不是本人签名,为护士写的。死后未做尸检,次日早上火化。

工伤认定材料里有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证明,如下:
死者宋某,男,户籍地:***省***市***县,身份证号码:23****1968********。
    死者宋某是我大队处理的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当事人,经***市刑警大队初查排除他杀可能,属于非正常死亡。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2017年10月7日

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下: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心源性瘁死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2017年12月29日收到申请书。2017年12月29日受理(死者宋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201710月6日下午18点 左右,(死者宋某)骑电动车去往(发件人鲁某)家取快递,行进到东市场西侧突发心脏病昏迷,后被路人发现拨打120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宋某)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2018年3月5日 

咨询求助: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申请应当提交一下材料:第三款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提交的材料里没有。( 认定工伤是否是程序违法)?只有上面说过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人送医院急救时已死,医院没有做诊断,呼吸心跳骤停是症状(临床上造成心跳呼吸骤停原因很多,如严重创伤、各种休克、酸碱失衡、电解质紊乱、植物神经反射异常、溺水窒息、中风、药物过量、心脏病发、失血、电击、一氧化碳中毒、手术麻醉意外等。 )此案死者未做尸检,公安局出具的非他杀证明是否有效?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但此工伤申请是2017年12月29日,认定工伤决定是2018年3月5日。已经超过60天, 认定工伤是否是程序违法??
如果是程序违法,法院应当撤销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吗?
此案还有哪些不具备认定为工伤的?
我为本案件宋某的用人单位,快递员没有国家的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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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325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23 07:45
你好,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9-22 17:31
可以依法申请的,带材料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9-22 21:02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回复时间: 2018-09-22 23:43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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