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晓航  北京孟宪辉  王皓  李开宏  
该问题已关闭

2018年8月26日晚21点30分左右,我沿着沂南县城朝阳路自北向南步行

山东-临沂 09-25 20: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8年8月26日晚21点30分左右,我沿着沂南县城朝阳路自北向南步行,在县城北环路与朝阳路十字路口西北侧道旁,突然坠至某企业所有使用管理的窖井。我坠至的某企业所有使用管理的窖井,位于县城朝阳路与北环路交叉十字路口的西北侧道旁绿化带内,东侧紧临连接县城北环路人行道的小路,窖井口未盖井盖,没有设立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导致我左腿脚踝附近3处骨折,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并手术诊疗15天。目前,我按照诊疗要求在家体养恢复,诊疗体养期限4个月。请我对自已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吗?我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是什么?要求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标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27 13:42
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755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7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6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96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5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6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