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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这份和解协议书是否会引起其他的法律纠纷?

广西 09-26 13:13  悬赏 0  发布者:bluec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因为欠债被拉入黑名单,为了积极还债,需要解除黑名单。现在与债主重新签了一份和解协议书,承诺1、在2019年10月将前妻的店铺拿回来自己经营,并将里面所有物品与店铺作为抵押给债主;2、承诺三年内按年分次还清所有债务;3、用现在即将组建的新公司股权作为抵押还债;4、将担保人担保的部分债务转为我个人债务。协议书上写明了让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给予见证,并暂时解除失信人黑名单,最后是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法院执行局一份存档公证。问:1、如果这份协议书,到了约定时期不能按照履行,例如前妻的店铺拿不回来又或者到期的钱还不上,这种情况是否存在诈骗的嫌疑?2、此份协议只有双方签字按指纹了,法院没有签名盖章,是否存在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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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9-26 14:01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8-09-26 14:22
1、不构成诈骗。2、有法律效力。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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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9-26 16:43
你好,如果协议有约定的话按照协议履行的哦。
回复时间: 2018-09-26 19:25
根据你的描述,你好,如果协议有约定的话按照协议履行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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