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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律师你好,我孩子在八月十七号,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在被检查院批准逮捕

山东-淄博 09-27 22: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邱律师你好,我孩子在八月十七号,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在被检查院批准逮捕,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27 22:5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替他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争取从轻量刑或缓刑。。。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6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28 07:45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辩护事宜。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04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28 15:25
委托律师会见
回复时间: 2018-09-28 08:13
你好,只能等待案子开庭,抓紧找律师介入了解情况。
回复时间: 2018-09-28 10:09
您好: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辩护了
回复时间: 2018-10-08 15:44
委托律师会见、辩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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