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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对方索赔过高的问题

河南-信阳 12-26 20:38  悬赏 0  发布者:diana2…… 给我留言  回答:(6)
10月26日早,大雪过后,我公公,61岁,骑摩托车逆行与对面行驶过来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外壳有毁损,对方女,32岁,腰部有疼痛感,有报交警,还未出具责任事故书,女方当时送医院检查,皮外伤,未用药,医生建议在家修养一个星期就可以了,我们协商支付医疗费用,电动车的维修费用,以及在家修养的误工费,在费用问题上,我们出现分歧,对方要求赔偿1万元,内容包括:电动车是新的,不能光修修就行了;她不能去上班,不在岗有工作丢失风险;因为在家休养,孩子没人照顾;请问在这样的事故当中,过错方到底要承担些什么责任?她这些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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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7 14:50
先让交警划分责任,按照实际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详情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我的补充: 2012-12-29 12:38
对方说的部分费用不合理,不合理的部分可以不予赔偿。详情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26 20:59
应该按照决定责任,我你们是这样责任。关于损失不能一方说了算的。
回复时间: 2012-12-26 21:03
应承担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2-12-26 21:04
实际赔偿应根据事故责任划分。
回复时间: 2012-12-27 06:11
部分合理,超过部分协商不成让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27 09:35
先让交警划分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分担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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