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

河南-洛阳 12-28 11:56  悬赏 10  发布者:l532 给我留言  回答:(4)
12年11月20日,我驾驶公交车至终点站调头时,将乘客双脚7根脚趾压伤(骨折)现在住正骨医院治疗,交警判定我全责。目前医生说病情已经稳定不需要用药,可以回家疗养,对方不肯出院,说要住到完全康复双脚能走路,生活能自理,即3个月,才出院.这种情情况下,法律上讲是不是如他所说要住100天院
事发至今我个人垫付医疗1.4万元,公司垫付9千元.后期伤者出院可能还要做伤情鉴定,到法院打官司,司机,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共3被告。后期赔偿是由我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吗,另外我是职务行为,请问公司会不会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承担不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8 13:26
应该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2-28 15:59
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28 21:52
你好:起诉解决吧
回复时间: 2012-12-29 17:39
应该由保险公司先于支付;公司对不足部分进行支付;公司支付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向你追偿;但全部由你承担也不合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广西南宁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418
辽宁 大连
人气:14417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89
广东 广州
人气:1570
江苏 无锡
人气:5144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