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民事判决书(2008)川民初字第419号是一份制假判决书

河南 12-28 15:59  悬赏 0  发布者:舒心飞扬 给我留言  回答:(1)
网址原所转等汇法网标题:张玉梅与淮阳县豫剧团.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淮阳县文化局档案丢失一案。民事判决书(2008)川民初字第419号是一份制假判决书,并非是当事人收到的419号判决书。我家中无有电脑设备,此是我同事从微机看到后,之后才告诉我的,我认为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这样作弄玄虚是违法的。我的官司一审、二审全已胜诉,现在又已进入再审程序。我身为平民女子,需要你们的帮助,把实际情况给你们邮寄去,如果同意,可以把判决书邮寄给你们,请把你们的具体收信地址在网上给我们说一下,好吗?求助啦!谢谢你们!
                                                                      张玉梅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8 21:17
你好:最好请律师当面咨询
追问:

好的,谢谢,民事判决书(2008)川民初字第419号是一份制假判决书,并非是当事人收到的419号判决书。怎么就发布了呢?谢谢

回答:

你好:向政法委、纪委、检察院和上级法院控告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74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48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7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