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李仁红  陈皓元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姥姥姥爷膝下有子女4个,女儿两个,儿子两个,姥爷已去世名下有房产一套

山西-太原 10-10 11:31  悬赏 0  发布者:殇傷 回答:(6)
姥姥姥爷膝下有子女4个,女儿两个,儿子两个,姥爷已去世名下有房产一套,其中两个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常年不闻不问。
   现在姥姥还在世,可是四个子女中,两个女儿常年照看老人,家庭条件也不好。想处理了姥姥姥爷名下的房产当做赡养老人的费用。
   老人生前没有立过遗嘱,那么对老人常年不闻不问的两个儿子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吗?或者遗产分割,四个子女所分配的比例如何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10 11:32
死者个人遗产父母孑女配偶平等分配,养的多分
回复时间: 2018-10-10 11:35
死者个人遗产父母孑女配偶平等分配,没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回复时间: 2018-10-10 11:43
没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具体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8-10-10 13:35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有继承权,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回复时间: 2018-10-10 15:21
子女都有继承老父亲财产的权利,老人可分得五分之三,其余子女各分得房子的十分之一
回复时间: 2018-10-10 15:35
未尽赡养义务的可少分或不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