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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16年。男方死后女方有何继承权?

山东-潍坊 12-29 09:34  悬赏 10  发布者:xzjbyl…… 给我留言  回答:(7)
老人再婚16年后,男方因病死亡,女方有何继承权?女方有无居住权?男方的子女有无权利将女方撵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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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29 12:00
有权继承男方的遗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29 15:10
有继承权,继承其房产的,作为共有人有权居住此房屋
回复时间: 2012-12-29 09:35
有继承权和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12-12-29 09:39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女方可以与其它继承人共同继承老人遗产。
我的补充: 2012-12-29 09:40
同时享有居住权,其他人也不能将其撵出家门。
回复时间: 2012-12-29 09:42
已回答。。。。。。。。
回复时间: 2012-12-29 09:4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享有一半产权,另一半在男方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女方与其子女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2-12-29 10:0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享有一半产权,另一半在男方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女方与其子女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整体来讲,配偶能获得大部分的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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