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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9届应届毕业生,已与单位A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我又与另一家单位B签订签了两方协议

重庆 10-20 01: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19届应届毕业生,已与单位A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我又与另一家单位B签订签了两方协议,两方协议上规定了3000元的违约金,现在我不想去单位B了,请问两方协议的违约金到底合不合法?我在网上也看了说是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B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 但公司B一直要求我解约并付违约金,说是如果不付的话就会走法律程序,按照上面的说法不付违约金,那他们接下来的所谓的法律程序到底是什么,会怎样?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我不交违约金会怎么样呢?会不会影响我的职业生涯或者学校相关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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