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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建房补贴

云南-文山 10-21 15:48  悬赏 0  发布者:12你zyt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6年底,老家那边的村委会把我们家的老房子资料及其家庭成员的工作和收入来源都统计上报。那时,我正在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计划”,在一所小学支教。2017年七月份的时候,由于符合扶贫建房的相关情况,拿到了2万元的建房补贴。同年七月暑假,我从服务单位回老家,扶贫办来村委会核实情况,找我谈话,问我:支教属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当时自己对这种问题,也不是很懂,并告诉他们,自己也不能确认。扶贫办相关人员说,他们会核实情况。然而这个“三支一扶”成员属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问题,他们并没有核实,直到我今年2018年九月,这个问题再次被提出来,并说我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理应退回扶贫建房发的那2万元。我到人社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得知,为期两年的支教服务,并不属于财政供养。扶贫建房所发的补贴是2017年七月拿到的,同年八月,我服务考核合格。同年九月我受聘于服务单位,正式纳入编制,属财政供养人员。但老家那边的扶贫办让我出示了服务期和受聘期的证明之后,依旧强烈要求退回2017年七月拿到的2万元补贴。我要咨询的问题是,那2万元是我们家应得的,能不能从法律程序上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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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0-21 16:16
这是可以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0-21 22:37
联系补贴发放单位,
回复时间: 2018-10-21 21:03
如你所说,我的建议:这是可以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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