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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黑龙江-哈尔滨 10-22 15:21  悬赏 0  发布者:kkj812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爷爷有出房产,去世之前立了遗嘱,房子由我爸爸哥三个按照比例继承,爷爷去世后房子一直没过户到我爸爸哥三个名下,前些日子哥三个因为房子还是爷爷的名字,交各种费用需要用到爷爷的身份证,可是老人去世户口就注销了,觉得麻烦,三个人一商量就把房子暂时过给我二叔名下,哥三个还是按照之前爷爷的遗嘱执行,可是我爸爸这辈人在的时候能说明白这件事,不在的时候我们下一辈还有姐三个,我想问一下针对这件事我是不是应该起草一个协议去公证一下,这个协议应该属于什么协议呢?遗产还是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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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41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0-22 15:22
你好,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236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0-22 15:22
你好,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02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0-22 21:20
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8-10-22 15:25
这是不合适的
回复时间: 2018-10-22 15:29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回复时间: 2018-10-22 15:39
建议尽快按遗嘱进行遗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8-10-22 22:55
嗯,这样的话,建议尽快按遗嘱进行遗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8-10-23 14:26
建议来电详细沟通
回复时间: 2018-10-24 10:26
你好,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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