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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的事情是,在一三年的时候经过朋友介绍到他的朋友那里去干活

江苏-徐州 11-01 18: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咨询的事情是,在一三年的时候经过朋友介绍到他的朋友那里去干活,对方的厂名叫徐州盛高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到一四年五月份的时候欠我二月份,三月份,四月份,五月份半个月的工资,当时因为是朋友关系没有让对方打欠条,而且在当时法人,总经理,股东为一家人,法人,总经理是两口子有退休工资,股东是这两个人的儿子,一个在苏州海关上班,一个在徐州射击队是副科级干部,就想他们一家人应该不会差我这几个月的工资,当时是10800,到现在给了我4000,还欠6800元,我打他电话不接,我在一六年的时候从工商局调取的资料显示,他们的两个儿子在那个时候还是公司股东,他们的两个儿子是不是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到徐州射击队纪检去反应不了了之,往南京纪委投的材料最后也没有回音,到法院去,法院不立案,报警的时候警察不问,我现在怎么样才能拿到我的工资钱。难道只有象电视上说的不出人命,国家公检法不给予重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只有这一条路走了。他们的一个儿子,在和我说话的时候说了他黑道白道都有人,我再去他单位的时候就弄死我一家人,而且警察都破不了案子。与其这样不如我先下手,弄死他们全家。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的话也是现在的法律法规逼的。我到法院去说他们欠我的工资,法院给对方打一个电话就知道我说的是真的假的,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对方都不愿意给我钱了,还愿意给我打欠条吗?在公检法很简单的事情,让我们老百姓来做那就很困难了。你说是不是。你有什么好的意见吗?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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