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李保忠  年遇春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闺蜜和男友都是江苏人在京打拼,2012年交往父母不同意,可两人在京同居并与13年育有一子

北京-东城区 11-03 12:54  悬赏 0  发布者:啊佛擦亮眼睛 回答:(11)
闺蜜和男友都是江苏人在京打拼,2012年交往父母不同意,可两人在京同居并与13年育有一子,因各种原因男女双方一直未领结婚证。起因是孩子要上学,2015年男方托关系办假结婚证去当地户口登记处给小儿上了真户口并进私立幼儿园上学。现在男女双方不合,需要分离。他们同居状况是属于事实婚姻吗?没有结婚证,孩子归男方要上诉吗?怎么解散?具体怎么操作是分手还是离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03 15:12
您好,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51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03 19:32
可以协商的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15 15:01
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回复时间: 2018-11-03 13:05
您好,由于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因此您无需离婚,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孩子由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来抚养,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积极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情况可以电联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1-03 13:08
你好,如果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8-11-03 13:15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8-11-03 13:30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电联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1-03 13:31
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走不了离婚手续,直接解除同居关系
回复时间: 2018-11-03 13:41
您好,鉴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双方可以解除同居关系,进行同居析产。抚养权可以协议解决。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1-03 15:13
办假结婚证?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18-11-03 16:04
没有结婚证分手即可,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看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9059
陕西 西安
人气:584454
福建 厦门
人气:125057
湖北 襄阳
人气:4402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