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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房管局行政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钱财后,主动放弃审查职责

安徽-淮北 11-04 10: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李律师您好!房管局行政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钱财后,主动放弃审查职责,致使他人用虚假资料办理了产权证进行抵押货款,给我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失。事实查明,行政工作人员在收受他人钱财后,在办理产权证前,已经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后纸张不一致,笔迹不一致,合同有改动,是无效合同。工作人员还知道开发商已倒闭多年,所以出主意让他人盖齐缝章便可以。在程序上,还缺少房屋维修基金和婚姻证明。现行政工作人员已经以滥用职权罪判刑入狱。行政工作人员称自己不知道当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假的。请问李律师,行政工作人员是未尽审慎审查,房管局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是行政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房管局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法规吗?能否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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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04 11:22
这是可以按照法规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11-05 08:15
房管局如果没有尽到审查义务,违法将房屋办理相关手续,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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