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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资产属队集体还是个人

上海 11-05 00:17  悬赏 0  发布者:黄新全 给我留言  回答:(4)
1985年本组部分农民在集体土地上投资投劳种植桔树形成桔园,以集体名义发包给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收益由种植者享受。1999年二轮土地确权到户,该块桔园作为集体果园未作确权分地,桔树也未作产权分割,2010年二轮土地才将土地以确利形式确权到户。如今政府项目建设腾地出让,对桔树作一次性补偿。问:桔树所有权属原有种植者还是属集体所有?望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
但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农经发【1998】6号文,第十条(六)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土地,农民投资、投工种植的果树、林木,按协议(合同)约定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所占份额;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工种植,农民承包经营的果园、林木,承包期内增值部分按协议(合同)约定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所占的份额。
问题是:种植时没有约定的协议(合同),只是桔树随着土地从大集体到确权确地的政策变化而改变。问:这种情况又如何来界定属集体还是个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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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1-05 13:19
按规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8-11-05 08:40
桔树所有权属原有种植者
追问:

但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农经发【1998】6号文,第十条(六)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土地,农民投资、投工种植的果树、林木,按协议(合同)约定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所占份额;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工种植,农民承包经营的果园、林木,承包期内增值部分按协议(合同)约定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所占的份额。
问题是:种植时没有约定的协议(合同),只是桔树随着土地从大集体到确权确地的政策变化而改变。问:这种情况又如何来界定属集体还是个人?谢谢
(原种植人员种植的面积与2010年土地完善延包确利面积已打乱)

回复时间: 2018-11-05 11:41
种植者
回复时间: 2018-11-05 13:18
种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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