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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出车祸子女请假陪护,误工费该不该赔偿

 01-06 03:03  悬赏 10  发布者:doris_……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广元 回答:(3)
我妈妈75岁了,出车祸被撞脚踝轻微骨折,对方全责。由于子女都在外地上班要请假回家陪护,受害人退休没有误工费。由于妈妈身体比较胖,我一个人基本扶不动,对方车主给请了个护工,打完石膏医生说可以回家静养,但一个月内脚不能着地,妈妈也不愿住院,对方是全险,肇事方说只赔付保险公司所赔范围,我咨询法律援助和几位律师,都说只有护理费没有误工费,请问陪护的家属误工费由谁来买单?又请问护理费应该怎么算?是截止出院还是三个月,还是完全康复?法律规定的伙食补助一天30元,现在的物价这么高,一个正常人一天也不止30,何况是个病人,法律是不是应该按当时的物价来定?营养费到底该不该赔又是什么标准?事故没处理完肇事车是否能上路使用?肇事车主交通事故处罚什么时候出结果?
问题补充:
对方在车管所和医院都有熟人,我不会因为这件事去讹诈谁,我只想把自己的损失降低点。老人住十天院了,整个腿都没消肿,一次点滴没打,医生也一直说不用打,就开了一盒止疼药和一盒消炎药,后来我强烈要求打点滴,掉了一瓶就消肿了。医院欠费我给对方打电话,对方说等她打完麻将再过去,从我去医院陪护以后对方基本不路面。像这种情况,即使让交管局处理达不到我的要求,我能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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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6日 11时14分
你好!如果是家属陪护,护理费即为家属的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的。
具体的护理时间以医嘱的为准;
营养费遵医嘱;
伙食补助费按法律规定计算;
可以上路;
交警部门一般会在15内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02
你好,陪护家属享受护理费就不能在享受误工费了。护理费按照实际护理天数进行计算,营养费需要遵循医嘱。
回复时间: 2013-01-06 10:19
1、在家休养需要护理的要有医生开的证明,如果是家属陪护,护理费即为家属的误工费;
2、以医嘱建议的护理时间为计算参数;
3、伙食补助费按法律规定计算;
4、营养费遵医嘱;
5、可以;
6、一般在事发后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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