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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授予 问题 急!!!

河北-邢台 06-17 13:12  悬赏 25  发布者:rwcj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某学校06级学生,根据入学年学位授予细则,我可以获得学位证书,并且如数缴纳学位证办理费,于近日得知,学校按照09级的学位授予细则授予学位,则我将不被授予,这样一来,二十多名同学就可以被授予学位,请问他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国家在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比较同意的细则?

附: 06级细则中写到,专业主干课程,不及格次数超过4门次,或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达不到70分的,将不授予学位证书。

09级的细则规定,所有必修课的不及格次数超过3门次的,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分不够70的。

本人因07年肠炎,请病假的问题得罪了公共课老师,说我不重视公共课,于是,平时成绩不及格(在本校,平时成绩不及格,考试成绩将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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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7 13:29
国务院有个学位授予条例,建议比对自己的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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