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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报出生的问题

福建 06-17 14:13  悬赏 0  发布者:jian8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福建厦门人,2003年的时候未婚就生育了一个男孩子。后面未与我儿子的母亲结婚。而孩子的生母现在已结婚并育有一女。而我也结婚了,但是我目前的老婆是未婚、未育、未保养的女子。按照法律规定我老婆是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但是目前我所在的居委会不让我的孩子报出生,要求在孩子母亲的所在地报出生,但是孩子的母亲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女。一旦到孩子母亲那边报出生会产生很多连锁反应。想请问一下这样的问题如何处理?我所在的居委会不让我的孩子在我这边报出生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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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7 14:57
应该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0-06-17 17:58
您好,计生问题你可以咨询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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