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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问题

上海 06-17 21:22  悬赏 0  发布者:bbg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于2009年发生车祸,左脚第二,第三趾骨基地骨折,法医鉴定休息5个月,此期间我用平时积累的加班调休抵充了病假,我可不可以主张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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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7 21:27
工伤期间工资照发呀.
回复时间: 2010-06-17 21:35
有权主张误工费。
回复时间: 2010-06-17 21:56
误工费是计算至鉴定的前一天的。此期间若有误工损失,需要用工单位出具误工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10-06-18 09:14
完全可以主张误工费。详情请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6-18 10:31
1、如果认定是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应正常支付;
2、如果是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和护理费等。
回复时间: 2010-06-18 21:03
1、若是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照发至鉴定结果下来之前一日;
2、若是其他人身损害,可以主张误工费、护理费。
回复时间: 2010-06-20 10:33
有权主张误工费。但是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伤残等级等都是需要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后来确定的。
建议聘请律师处理,律师也可要求对方承担。
详情可以来电联系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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