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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男)服役期间,罹患重大疾病,已婚且存续(没有子女),婚前在县城购买楼房

河南-平顶山 11-18 23: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志愿兵(男)服役期间,罹患重大疾病,已婚且存续(没有子女),婚前在县城购买楼房,房产证上有夫妻俩人的名字。请问,男方的安置费和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如何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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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19 11:35
这是可以按照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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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1-19 19:15
房产 夫妻共有
回复时间: 2018-11-19 13:24
您好,房子是属于两个人的
回复时间: 2018-11-19 14:22
您好!您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婚后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8-11-19 14:31
你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直接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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