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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要回彩礼钱吗

陕西-西安 01-08 16:28  悬赏 20  发布者:环境工程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们结婚快一年了,感情破裂,老婆提出离婚,我能要回彩礼钱和那时候给她四万钱让她买黄金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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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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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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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8 16:45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回复时间: 2013-01-08 18:58
一般是不予返还彩礼的
回复时间: 2013-01-08 16:31
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 一般不能返还彩礼 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1-08 16:38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1-08 16:44
夫妻已经共同生活较长时间, 一般不能返还彩礼,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的归个人,其余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回复时间: 2013-01-08 16:54
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1-08 17:36
恐怕不能
回复时间: 2013-01-08 23:2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1-09 16:40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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