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水利电力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陈宇  申维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物业主随意乱收电费

陕西-汉中 01-08 19:24  悬赏 0  发布者:天府之国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租赁一家国有企业的房产用于餐饮经营。双方最初协议电价为1.3元/每度,并注明如遇电价调整,双方协商解决。可自去年年初电力局电价下调至0.9元/每度,甲方并未给我通知下调,任然按原标准收取我的电费,至今一年多收两万多元且不予退还。我在半年前口头提出协商调整,并于一月前书面提出调整未果。
甲方还在今天通知我,以后仍然会按原标准1.3元收费,如果我不满意,自己去电力局申请迁电。
注:甲方现在实际缴纳电费的时段标准为每度0.89--0.91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8 19:29
你可去投诉他们
回复时间: 2013-01-08 20:00
可以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08 23:07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物价主管部门或电业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6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11
江西 赣州
人气: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