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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贷款父母给的,离婚要分一部分给对方吗

四川-成都 11-21 13: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婚前买房,婚后贷款父母给的,离婚要分一部分给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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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1 13:30
看产权登记情况。
回复时间: 2018-11-21 16:23
您好,不需要分割给对方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21 20:50
不用分
回复时间: 2018-11-21 13:24
不需要。。
追问:

那如果是他提交不出来父母还贷的证据,并且结婚开始他们家就没有出个一分钱,全部是女方家里出的,离婚也是因为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要求赔偿吗

追问:

我现在不是挣财产,我可以不要钱但是我也不想让他得到一分钱,我们结婚拿证以后他们家就各种装穷,不办婚礼,不出钱不出力,后来我妈没办法我们才办的,后来大半时间住在我家,吃我的用我的,只不过没开口要现金,没有工作也是他自己手高眼低辞职的,现在已什么自己经济困难要我分一部分钱给他,还说什么公平公正,结婚4年就花了一个买戒指的钱

回答:

这个我们这一方是可以举证的啊(父母还贷部分)。所以,第一我们可以主张离婚,第二我们这一方不需要分给对方任何财产,第三你主张赔偿是比较困难的。
具体的问题可以电话或微信与我沟通,也可以直接到所里来找我

回复时间: 2018-11-21 13:25
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8-11-21 13:29
一般不用
回复时间: 2018-11-21 13:47
你好,婚前购得房产如无约定,属于购房者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贷款部分,另一方可以主张就婚后按揭贷款部分主张份额。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婚后的贷款全部由购房者父母代为还款,对方则很难主张份额。
回复时间: 2018-11-21 13:52
你好,登记的谁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8-11-21 14:59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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