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经济犯罪 疑问

广东-广州 11-24 02:32  悬赏 0  发布者:woaini……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2015年3-4月之间多次挪用公司资金做投资 最后亏了 金额是30万 我也不知道是侵占还是挪用 之前写了欠条 之前一直在公司打工还款 现在公司倒闭 老板跑路了 现在还有一部分没还 现在老板想重新要我写个借条而不是欠条 我想的是 如果我写个借款合同写明是借款协议 时间写在2015年5月份 这样挪用的性质就不存在了吧 我看挪用是超过三个月才算的 意思是3-4月挪用的 然后借款协议在五月份写的 老板也按了手印 签字 这样的话应该是转为借债关系跟刑事扯不上关系了吧  如果谁能耐心帮我回答的满意 私人微信给200 如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6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24 10:46
现在你尚有部分款项未清偿,可就剩余款项向公司方(老板)出具借条以确定债务,双方之间现已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
回复时间: 2018-11-24 08:44
初步分析,之前未经公司同意挪用公司资金做投资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但公司发现后没有报案追究,且事后同意你用工资款进行偿还,可视为公司方同意出借此笔款给你用,法律关系由此已经转化为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现在你尚有部分款项未清偿,可就剩余款项向公司方(老板)出具借条以确定债务,双方之间现已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若回答满意请采纳,谢谢!
追问:

留个微信详细跟你聊下有报酬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江苏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河南驻马店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渝中
人气:39617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956
广东 广州
人气:281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064
山东 菏泽
人气:208040
江苏 苏州
人气:849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